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自查 2024-04-04 点击:

政府是指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实际上是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精选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

  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范围极其广泛,除费用性支出外,其余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我国近年不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希望能为反腐倡廉大局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一、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不得力。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机构。还有的单位不从实际出发,自行提高采购标准,采购的商品都要高档配置,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二)制度不健全。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虽然国外已有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但要建立适应我国的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还需要不断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太多侧重于政府采购的实现,而监督制约方面还不是很健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漏洞,从而滋生一些腐败行为。并且从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来看,政府采购工作基本上是由采购中心包办,使采购中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而容易引发一些腐败行为。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看起来有很多部门都可以进行监督,但反而导致没有一个部门能有效监督,往往无法将监督落到实处。

  (三)信息不够透明。制度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原则,是达到采购效果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有效限制权力滥用的必要手段,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地区和部门政府采购中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比如,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招标,而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信息不在指定媒介,人为缩小受众媒介的范围;对有投标机会的信息故意加以限制,使供应商不能平等获取;对机密的竞争信息向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等等。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关系的协调,如果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他们停留在“政府买什么、怎么买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消极态度,而是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他们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由单位部门自行采购的,要严肃处理,对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如果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

  二是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

  三是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通过以上三项制度,逐步形成有关各方内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其次,应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要不定期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还可主动介入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如对招投标进行监督等。再次,还要逐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快建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另外,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有序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可允许多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谁服务好,管理机关就多委托其业务。对于严重违规违纪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2

  xx年3月份,我县正式成立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采购中心,标志着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的全面启动。通过这些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合理配置政府资源,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而制定政府采购规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才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这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

  (一)、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入手,夯实政府采购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必须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入于,抓实抓好。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下发了《××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赔偿管理暂行办法》、《××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管理办法》、《××县政府采购聘任专家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内部运行程序》等,确立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政事职能分开,监督管理主体与采购实体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发挥了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使政府采购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高采购人员自身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是新生事物。政府采购的出现,已经引起了权利、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经常接触到新的科学知识,处在市场经济的前沿,这就要求政府采购工作者要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具备较高思想道德水准,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政府采购办成立后,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面对新课题自我加强,边学习,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认真系统学习了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来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并特别注重学习和收集有关报刊上关于政府采购问题的知识和经验,以丰富政府采购知识,开拓工作视野,指导工作实践。经过学习、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工作能力,为我县政府来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于去年3月份成立政府采购管理科,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四个坚持,八个不准,八个公开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立项,要求必须落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二是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采购方式的确定坚持集体研究讨论;三是对竞争性谈判和公开、邀请招标项目坚持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开标前确定;四是坚持回避制度,与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八个不准就是要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不准透露潜在投标人数量、名称和其它应当保密的事宜;不准向投标人透露联系方式(包括住所):不准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准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准接受投标人的任何馈赠;不准参加投标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降低资格审查条件;不准改变、变更评审结论。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审标准公开;招、开标程序公开;项目技术要求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招标结果公开;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基本上做到了从接到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书、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公告、联系供应商、资格审查,再到投标、接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验收、项目资金申请拨付、项目决算等,都按规定的程序运行。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和规范。

  (四)、加强事前论证分析,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合理的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的成功至关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项目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错综复杂,包罗万象,这就给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如何确定政用采购方式?为核准合理的政府采购方式,我们对每一个采购项目都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分析,根据各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各项目单位需求的特殊性进行分类汇总,合理划分和确定标的项目,并依据确定采购方式的有关政策要求,核准恰当的采购方式。总之,我们既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核准采购方式,又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满足预算单位需求与实现政府采购国标相统一,正确处理好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及供应商之间的工作关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扩大政府采购影响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一方面社会各界对其认识还不到位,另一方面采购工作也需要获取大量的信息资料。因此;加大政府采购宣传、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就显得至关重要。我们采取边运作、边总结、边宣传的办法,将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各项制度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在采购工作中,除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和信息外,我们把每一次招标,每一次采购活动都做为一次良好的宣传契机,如邀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等各有关部门和预算单位及局各科室参加评标会议等.每次采购都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影响,使各有关单位由被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到积极主动的参与政府采购.与此同时,我们坚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意识,努力依靠扎实有效、严格自律、热情规范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如:编制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我们在接到政府采购项目后,都要立即查找相关资料或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咨询相关产品的性能、主要技术经济参数、论证和选择采购方式,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用户,供他们参考和选择。对用户提出的要求,请有关人员论证和测评,并向用户提出修改建议。这样做,虽然增加了管理的工作量,但为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高采购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采购管理人员和具体采购人员只有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周到的服务,逐渐得到杜会的认可,才能赢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才能较好地打开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3

   一、采购业务数据情况

  共组织采购活动70次,签订采购合同172份,采购规模达2353万元,比预算节约236万元,比的1518万元增加835万元,增长55%。采购项目涉及到

  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三是工程采购有突破。黔江中学运动场改造建设的招标中,原计划总投资300万元,通过招标采购,比原计划节约41万元,节约率超过14%,社会反响良好;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二、采购中心综合情况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三、采购业务基础工作

  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将每月的30日下午作为业务学习日,以此加强中心职工业务素质,不断拓宽现有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收费及资金管理。采购中心是非盈利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完全免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服务。采管分离后采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四、采购业务开展情况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采购信息发布。每次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都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五、服务质量

  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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