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合同汇编5篇

文书合同 2024-01-18 点击:

聘用是聘请任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聘用合同汇编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聘用合同1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三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注:甲方在乙方试用期满后为乙方提供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必须出具书面申请。

第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员工聘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门),担任____________(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五)被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_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其他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聘用合同3

还有一个月零八天我就要离开公司,离开合资公司中共党委书记这个职位,今天是来和大家告别的,顺便也说两句。

首先要说的是,作为党委应是公司的领导层,而不是公司的一个部门。党委对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监督权,应该有权,也有责任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当然,党委应做好行政的后勤保障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在广大职工中做宣传和动员,配合行政最大化地调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可是我和党委没能做到这一点。我作为公司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一直没有被通知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生产调度例会,(总经理离座走向卫生间)我本人和党委被行政少数派边缘化,基本失去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甚至党委因缺少活动经费而不能及时按上级布置开展工作,因为我这个党委书记无权签字批钱,有时说了,行政可能是工作太忙无暇顾及这一点,常常是劳而无功。因为经费少或无经费,上级布置的工作和活动在我们公司常常会缩减。因而我要检讨我没有很好地完成上级交给我的任务,也对不起公司的党员和职工。

第二点要说的是,有人说我是被下放到合资公司来的,我要说明一下。在来公司之前,我是集团公司的行政处长,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的后勤物资供应、住房分配和管理。当时集团公司分管后勤工作x副经理,让我为其即将结婚的儿子解决一套住房,我未及时安排。后来就莫名其妙地被解职,宾闲在家一年零两个月。后来集团公司党委找我谈话,书记就是那位原来的x副经理。再后来就是大家知道得这样,到合资公司来任党委书记了。我在任这段时间,正是公司基建开工,设备安装、调试,打通工艺流程,投料开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合资公司安排了一批又一批人,有的人是多次到美国、德国、荷兰、日本等国家去参观学习,甚至都安排到了基层车间的一般工作人员。我本人没有被安排,更没有要求到国外去走走,党委办公室也没人出去过。所以我今天要说,我在任期间,本人和办公室人员是为合资公司节省了经济开支了的,基于这一点,我感到非常的欣慰。

就说这些了,会后我将去准备移交工作。(深吸一口气)再见了!(掌声!长时间掌声!)

员工聘用合同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局机关及项目建设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合同制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局工作效能和合同制聘用人员基本素质、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制聘用人员是指我局编制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

合同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行政管理辅助、行政事务辅助、专业技术辅助和工勤辅助工作,不得在行政执法和涉密岗位上使用。

第三条  机关各处室、各项目部确需聘用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应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数量,切实加强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第四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由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我局共同依法管理。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标准根据个人岗位、职称、工龄等因素确定,财政核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第五条  局组织人事处根据局党组、行政授权,依法与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第二章  计划申报及审批

第六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聘用计划实行年度申报审批制度。机关各处室、各项目部于每年6月份申报下一年度合同制聘用人员聘用计划并提交书面专题报告。书面专题报告应包括合同制聘用人员的聘用数量、使用理由、使用时限、岗位设置、岗位要求等内容,同时须对当年度合同制聘用人员使用情况作出说明。因局党组、行政安排部署临时性工作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党组、行政的安排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七条  用人处室、项目部书面专题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初审并在市编办、人社局核定的用工规模、工资标准范围内提出建议方案提交局党组会审定并按规定报市人社、编制部门审批,财务处根据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核拨合同制聘用人员相关经费。

第三章  招聘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辅助人员除外);对我局岗位急需或紧缺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可由局党组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可以聘用。

第九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思想政治要求;

(二)愿意履行合同制聘用人员义务;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身体条件;

(四)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按有关规定需回避的情形。

除工勤辅助性岗位以外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辅助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的其他条件由各处室、项目部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具体设置,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把关。

第十条  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处拟定招录公告或简章经局党组审定、市人社局审核后,按招录公告或简章规定组织招聘。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

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处将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市人社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并与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  合同管理及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合同约定的工资报酬,享受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和申诉;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保守国家秘密;

(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五)遵守社会公德;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十四条  组织人事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合同制聘用人员。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合同制聘用人员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发生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或合同制聘用人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时,应依法及时申报办理异动和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是市人社局核定工资福利标准和工资总额、市财政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并作为审核用人单位下一年度合同制聘用人员数量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履行义务。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尚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  局绩效办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制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局绩效办组织考核并商用人处室、项目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审定。原则上实施末位淘汰制。

第十九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五章  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

第二十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市人社局根据具体岗位和标准审批,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并核拨相关经费。

第二十一条  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组织人事处须依法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合同制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待遇。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长市政建党发〔2014〕20号)的相关规定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基本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诫勉谈话或岗位调整;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连续二年考核基本合格的,视同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岗位回避

第二十三条  实行岗位回避制度。岗位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处室或项目部工作(工勤辅助人员经研究同意除外)。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书》的约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聘用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且乙方保证随传随到。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为便于乙方工作的完成,甲方应当提供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车辆;但乙方应于每日工作完成时将车辆放回甲方处。如乙方擅自将车辆留置在己处,经甲方批评后仍不改正的,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不得向甲方虚报油费并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劳务费抵偿,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如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等而给予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如遇忽发事件,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因经营性调整,该岗位被撤销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青浦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

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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