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工作汇报范文(精选三篇)

工作汇报 2024-04-26 点击:

工作汇报是工作人员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条理要清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工作汇报范文(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工作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和我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市委、市*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大力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院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12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21起、工伤待遇类争议27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13起、拖欠农民工*类争议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类争议5起,其他类争议1起;结案57起,其中调解44起,裁决13起,调解率为77.2%,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2.52万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确立劳动关系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案件居多,达到48起,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有增多趋势。职工受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这类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益,劳动者*意识较强,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委的要求较高,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反映出还有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在劳动者工作中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发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从争议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对于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及时裁决,不断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程序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调解仲裁建议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裁审衔接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书,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办案程序,将一些以前未启用的程序逐步启用,特别是大力改进了庭审程序,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档案封面,由专人管理档案,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规范条理地对案卷进行归档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办公职能,设置专人管理全院的接待、办文、信息、上下协调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3、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我院今年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

  在*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了人员*知识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也进行了仲裁员*的申领工作,让仲裁员持有合法的任职*件,规范仲裁员的行为。

  4、加强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开展了仲裁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仲裁设施、设备进行了补充和更新,配置了5台全新的计算机,并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高科技工作设备,安装了摄像头,建立起*装置,并为仲裁庭更换了制度看板,安装了投影仪、实物展台等庭审辅助设备,按照标准制做了仲裁院专用座椅,更换了上级

  统一的庭徽,切实通过提高仲裁硬件建设水平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成立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本情况的摸排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修改,确保联系畅通,并督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我院结合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采取双向沟通的形式,对各企业兼职调解员进行了单项和多项培训指导,构建起仲裁机构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以案举法,针对部分企业的裁决、结合案例,引导和帮助其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了因企业管理不规范,管理失误引发的争议。我院逐步探索实施在各镇(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赋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干部们的*法律知识和充足的司法资源,提高基层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举办一期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首先,积极筹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的相关事宜,整理企业的联系方式,制定详细计划,拟定实施方案,筛选培训材料,并深入举办过调解员培训班的兄弟县市仲裁院学习先进经验,向潍坊市仲裁院的领导进行请教,积极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及时印发培训班的报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为全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报名通知,并不断电话联系相关事宜,多次到企业宣传并了解报名情况,到报名日期结束时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122人报名参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制作好培训教程和学员通讯录,联系师资,确定场地,制定培训班课程安排,全面做好准备;最后,按计划有条不紊地举行培训班,处理好培训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切实保*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水平。

  (三)*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院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一起职工来信,处理中多次到单位了解情况,进行协商,最后通过仲裁调解程序,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在对待来访的处理上更加高效,健全了来访登记制和首问负责制,对*人反映的问题,有政策或有规定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向来访人解释清楚,立即办理;对属于思想疏导方面的问题,当面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开导工作;对*人反映的确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填好立案呈批表和来访登记表一起呈报领导签批,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及干部职工的诉求,把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的工作重点。注意做好超前工作,经常排查各种*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超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0xx年县仲裁院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进和完善仲裁院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健全县级和大型国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基础,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数据截至20xx年12月20日):

  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

  (1)、各级调解组织受理446件,比去年同期512件下降了12.89%;调解成功410件,调解成功率为91.93%。

  (2)、仲裁部门受理552件,比去年同期330件增长67.27%,不予受理21件,比去年同期27件下降22%。

  (3)、受理案件中:劳动报酬345件,占受理总数的62.5%,工伤待遇59件,占受理总数的10.69%,社会保险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履行劳动合同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确定劳动关系57件,占受理总数的10.33%,经济补偿金48件,占受理总数的8.7%,赔偿金18件,占受理总数的3.26%,其他1件,占受理总数的0.1%,。

  (4)、受理的案件中,从用人单位的*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452件,占受理总数81.88%,国有企业79件,占受理总数14.31%,其他企业21件,占受理总数3.8%。

  (5)、仲裁部门办结案件552件(含09年受理),同比上升48.39%,未结案17件,与去年持平。调解处理452件,裁决处理95件,撤销案件1件,移送给其他区4件。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81.88%,同去年调解成功率54.8%相比上升27.08个百分点,为职工追回损失547.12万元,同去年850万元相比减少了302.88万元。

  (6)、案件处理:企业胜诉135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24.45%,同比去年上升23.11个百分点,职工胜诉340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1.59%,同比去年上升10.5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部分胜诉77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13.95%,同比去年下降了33.63个百分点。

  (7)、办结案件时间:在30日内办结的案件为33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0.87%,在31日至45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17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31.88%,在46日至60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31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5.62%,超过60天结案的有9件,其中7件原因为中止,2件原因为公告,均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2、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1)、案件受理数较去年明显上升,月度受理数呈现出两头月份多中间月份少的局面。由于劳动者*意识的增强,主动*的案件增多。我国民间有过年回家团圆的习俗,农民工也因一年来没怎么回过家,都盼望早结*好回家过年,相对用工单位而言却因农民工回家过年而缺乏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者,对企业业务造成影响,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企业主因缺乏法律意识,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克扣*,是导致过年之际的月份劳动争议案件数大量上升的主因。

  (2)、劳动报酬争议是争议的主要焦点。劳动报酬争议中,主要集中在加班*这个重头上。原因多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缺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加班时间计算标准不一致,以及因计件制*导致劳动者本人延长工作时间,但用工单位不认为是加班而存在争议。

  (3)、集体争议案件增多。部分单位由于用工制度未及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及时调整,导致群体*争议频发。部分黑代理在外省市打工者群体中挑起争议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部分集体争议案件为隐形集体争议,即在一定时间跨度内,接待窗口接待了同一用工单位较多的申诉人,但又不满足一次*10人的条件,这类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

  (4)、注册型企业案件多。注册地在本县,实际工作地在县外的企业涉及的争议共有142件,占总数的25.72%。由于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举*,故只能去注册登记地申诉。

  (5)、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涉及的争议多。共有235人,占申诉人总数的42.57%。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往往在年底前后前来申诉,对仲裁案件的办案效率提出了很大考验。

  (6)、造船业和建筑业的企业涉及争议多。共涉及195件,占总数的35.32%。这些单位用工形式复杂,管理相对混乱,因赶工期导致的加班问题更加复杂,这些企业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较难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7)、私营和个体的单位涉及争议多。共涉及452件,占总数的81.88%。注册资本少,抗风险能力低,用工流动*强,业主法律意识差是造成这类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多的主因。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初步完成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经县*批准同意,撤销了崇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崇明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组建了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县委、县*的重视和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2010年共招入了5名工作人员,仲裁院也搬迁到了新的办公地址。在新址上共有2间仲裁庭、2间调解庭、6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和1间机房,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

  仲裁院于2010年9月15日正式挂牌运作。市仲裁处、仲裁院领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委员以及县法院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出席挂牌座谈会。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窗口服务规范达标工作

  仲裁院正式运作后,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规则、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和业务学习考核办法,行风政风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为仲裁院今后的规范运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窗口参加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按照要求,我院制定了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

  3、在仲裁院挤出办公场所成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室

  4、指导成立二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范案件处理,完成年初目标

  一是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在市原有的表格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分析,用于案件的分析和梳理。制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确保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建立专人审核裁决(调解)文书的制度。防微杜渐,为减少差错,设立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

  二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与本局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确保案件在本局范围内处理的一致*;建立每月一次的仲裁员工作例会,及时分析阶段*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建立裁审例会制度,每季度和法院共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加。协调同一仲裁与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每季召开一次劳动纠纷业务指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前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每半年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汇报工作,分析仲裁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时解决仲裁工作困难和矛盾。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问题,及时向乡镇、工会灯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今年,我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今年度,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530件,已处理结案的518件,结案率为97.7%,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舆论宣传。

  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资培训,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

  2、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注基层民生。

  仲裁办公室每天来访人员众多,但仲裁员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企业劳资人员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达几千余人。不仅对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调解为主,保*仲裁公平。

  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进行前探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在已办结的案件当中,调解及撤诉共计430件,调解结案率为83%。

  4、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作。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仲裁院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的处理争议。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为努力提高办案能力,我院经常组织仲裁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尤其是针对网络上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进行理论分析及模拟判决。苦练内功,尽快适应当事人各种劳动争议的需要。

  (二)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发挥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

  针对街道虽均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但因人员调动频繁、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很多镇乡劳动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名存实亡,根本没有发挥调解案件、稳定劳动关系的职能的现状,加强对镇乡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挑选一批素质高

  的协调人员参加仲裁员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协调组织的调处作用,让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构建仲裁文书上网制度。

  一直以来,我仲裁委的仲裁文书除发给当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档案里,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很难看到,就算是那些对外公开的仲裁文书,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询,则需要持有有关单位的介绍信,而且只允许翻阅,抄录,不允许外带翻印和拍照,公众不能及时对我委审理的案件结果和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仲裁的透明*、公开*大打折扣。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有利于减少舆论压力,提高公众信服力;另外,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不仅在市内甚至在省内都是首创。对此,我院将实行仲裁文书上网制度,即在网上系统仲裁中开辟专门仲裁裁决文书一栏,上传除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的裁决文书,以此加强公众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强与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业务沟通。

  联动自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立以来,它在协调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相当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争议发生之初即得到妥善的解决,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加强与劳动争议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衔接和联动,形成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合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篇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工作汇报

  江干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确保全区稳定的大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维护好、落实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依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工作原则,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能,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区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97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4%,涉及劳动者人数2319人,帮助劳动者维权金额达3618.26万元。其中集体案件24起,同比增长71%。2019年劳动人事仲裁结案1817件,其中调解成功的1271件,调解成功率70%。在年底全市仲裁查评工作中,江干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全市排名第四。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建设。我区仲裁院按照省标准仲裁庭要求对两个仲裁庭进行了重新改造,配备了智能语音激励功能的音视频识别和实时监控系统,仲裁庭配备大型显示器,仲裁员席、申请人席等均配备显示器。经今年一季度的调试更新和试运行,整套信息化设备现已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登记、立案到庭审、送达、结案,全程采用网上办案系统,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监控。仲裁员席、申请人席等均配备显示器,实现与书记员操作同步,当事人实时观看庭审情况,仲裁办案进一步公开透明。

  (二)加强源头防范,将劳动纠纷预防在事前。宣传防控,营造法治氛围。

  1、拓宽宣传渠道。依托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利用楼宇广场咨询会、劳资干部培训会和各类公共服务窗口等平台,以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解答用工咨询等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开展巡回宣讲。组织仲裁员定期将法律服务送到企业、送到楼宇、送到社区中去,以劳动仲裁巡回讲堂、劳动仲裁案件研讨沙龙等多种形式,邀请相关企业对典型案例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用人单位进行法律解读,剖析劳动用工中常见的违法现象和认识误区,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2019年以来举办5起劳动仲裁巡回讲堂、劳动干部面对面等法律宣传活动。

  3、主动指导服务。随着杭州城市东扩,我区征地拆迁区域大,许多企业改址搬迁,解除劳动合同引发劳动纠纷问题突出。区仲裁院围绕“三服务”深入企业做好劳动法律宣传指导工作,通过提前预防、主动介入的工作措施,切实将群体性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中。

  (三)创新调解模式,将劳动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区仲裁院创新打造“三全”即全员、全程、全情调解新模式,实现立案前25%案件调处结案,提升了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效能,减少群众维权诉累。截止12月底,调解室工作开展半年以来,调解室共受理调解案件381件,已成功调解案件152件,调解成功率40%。

  1、创新全员调解模式。一是充实调解队伍。设立“驻仲裁院人民调解工作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打造专业化调解团队。依托街道“调解、仲裁、监察”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中心,将有调解意向、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引导到街道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推进劳动纠纷在街道一线就近就地化解。二是健全调解机制。建立街道调解员调解、律师诉前调解、窗口工作人员现场调解、仲裁员和书记员庭审调解的全员调解机制。构建调解类型多元化、调解队伍菜单化、调解服务多样化的“大调解”模式,最大化发挥调解疏通化解劳动纠纷作用,促进仲裁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三是畅通调解渠道。分流处置仲裁案件,简单劳动纠纷先行移送至街道劳动纠纷化解中心属地调解,专业律师再次进行诉前调解。复杂疑难案件直接进入仲裁程序,由后端仲裁员精审精裁,加快案件处理速度。统一工作标准,明晰调解员和仲裁院职能,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纠纷及时妥善化解。

  2、构建全程调解体系。一是关口前移,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针对争议事项简单、诉求数额小的案件,在立案前征询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先移送至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周期为15日。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结案,调解不成的进入仲裁程序。二是服务外延,注重诉中调解落实。通过开庭审理,经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流程,使双方对争议事实认识清楚,准确理解法律的条款。充分运用仲裁员的释明权,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主张和反驳的理由能否得到认可,然后有的放矢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三是裁决后置,强化诉后调解工作。对经过庭审仍然固执己见的用人单位,庭审后不是马上作出裁决,而是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诠释裁决依据,并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指导用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力促庭后能调解成功。

  3、倾注全情调解服务。一是注重一个“情”字。将“三家服务法”贯穿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以“情”感人,努力争得企业、维权群众信任。充分运用人情、亲情、社情、国情,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用“情”调解,用“心”化解,把热心、耐心、真心、诚心、公心贯穿调解工作全过程。二是围绕一个“理”字。坚持以理服人,以礼相待。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把理对企业、群众讲深、讲透、讲具体,努力消除当事双方隔阂,化解矛盾,促成和解。三是依据一个“法”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依法调解。坚决做到运用法律得当、调解程序规范,确保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的公正性,切实维护好企业、群众双方利益。

  (四)提升仲裁效能,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规定时限内。

  1、开展要素式办案,缩短结案周期。区仲裁院继续开展以“要素式”为核心的办案模式,强化庭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为案件调查处理提能增效。强化庭前引导。归纳提炼案件涉及基本要素,改进传统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将入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情况等要素以填空的方式由申请人逐项填写,有助于仲裁员快速全面了解案情,减轻劳动者文字诉累。加快庭审节奏。2019年下半年以来,仲裁院排庭更为密集,在本级两个仲裁庭的基础上保证一天开八个庭,新增仲裁午间庭,做到人换庭不休,加快庭审节奏,保质保量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庭审程序。强化庭前准备,梳理归纳争议焦点,将传统庭审中相对独立的调查和辩论环节进行融合,庭审过程聚焦案件要素,围绕双方存在争议直奔主题,快速有序推进裁决,提高庭审效率,缩短结案周期。

  2、延伸服务一线,健全仲裁派出庭机制。2019年江干区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跑到各街道,对辖区内所有调解员、兼职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案件探讨等活动,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仲裁员、调解员的专业思维、素养和能力。截至2019年12月,四个派出庭共处理案件427件,占案件总量的21%,其中九堡街道处理233件,占辖区仲裁案件总量的75%,调解率80%,充分发挥预防化解劳动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  

  3、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合力搭平台。仲裁院于区法援中心联合打造区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援助站,并选拔10名业务能力突出的律师轮流坐班,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诉状及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指导等法律援助服务。2019年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1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聚力畅通道。针对农民工劳动维权、工伤等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申请直接提供免费维权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前援助率达100%。全力提素质。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学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探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今年上半年以来,累计培训探讨时间50余小时。

  (五)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成省市考核指标。

  1、推进“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辖区各街道自主化解纠纷能力。全面推进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今年下半年,辖区8个街道均已全部完成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均已完成省市对街道多元化解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中的基础建设、规范建设、制度建设等指标任务。

  2、力争将基层调解做实,提升仲裁案件属地化解率。今年下半年,仲裁院逐步将有调解意向、争议不大的案件下派到街道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仲裁院指定工作人员多次到辖区各个街道了解调解工作进展情况,并时时在线指导、定期参与调解、对所有出具文书进行审核的方式,加大基层处理案件的力度的同时确保案件的质量不下降。

  三、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争创省级标准仲裁庭。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建标准院,完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窗口标准、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全面运用;开标准庭,完善“三全”调解机制,发挥调解+作用。依托信息系统,进一步正规仲裁、调解程序。办标准案,采取要素式办案模式,狠抓调解成功率。确保年结案率不低于92%、调解率不低于70%、一裁终局率不低于35%。

  二是加强基层调解力度。在辖区所有街道完成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基础上,用好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中心,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街道自主化解劳动纠纷的能力,提高街道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打造江干仲裁调解品牌。健全“三全”调解模式,将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街道,狠抓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调解+服务、调解+速裁、调解+品牌的作用。另外,加大宣传力度。将仲裁调解工作做到“有精度、有温度、有亮度”,将“驻仲裁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

【篇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兄弟区县同仁:

  20xx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争议调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现将效能建设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实体化建设。20xx年,我们将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整合,组建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由分管领导任院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

  二是扎实做好案件处理。截止今年6月以来,我们共受理各类案件40件,调解成功30件,成功率为75%,涉案金额385万元;其中,工伤待遇38件,经济补偿2件。在20xx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仲裁申请时效延长,加之职工维权意识增强、零收费等政策开始实施,使得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20xx年出现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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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效做法

  (一)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从数据统计看,我县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在20xx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对此表示不理解,采取观望的态势,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每周都抽出时间都深入企业进行耐心的宣传与讲解,与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经过宣传与讲解,使企业主明白它的目的,合同法的出台不是直接地或者简单地保护劳动者,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一位企业业主曾和我们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懂得职工满意是我们企业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发展。”在我们的努力下,煤炭、水电、建材、化工、纺织等企业先后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我委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案前、庭前、裁前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缓和了劳动纠纷,使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今年以来呈下降趋势;为职工和企业营造了和谐的劳动环境。二是通过寻找突破点提高调解成功率。这几年的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这几年我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2

  率为100%。对于疑难案件,仲裁院领导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我们要求仲裁员在接到案件后,要先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我们一定程度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促进矛盾平稳化解。适时借助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

  (二)完善机制,规范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等程序。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实现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局内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统一口径,统一思想,确保案件处理一致性;每月召开一次的仲裁员例会,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多的案件集体会诊,研究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适度。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

  定期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汇报工作,分析仲裁(调解)工作的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法院协调,统一仲裁案件审理的口径。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工会等有关3

  部门通报情况。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典型案例分析为内容,着重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行风政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

  组织法律宣讲活动,并经常到企业员工中去,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仲裁活动须知、仲裁流程等内容进行长期宣传介绍,还利用排庭安排、仲裁公告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服务的透明度。

  总结近一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我们主要坚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将“以和为先”的理念贯穿到调解仲裁工作全过程。二是注重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三是注重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注重聚集合力,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共进的局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仲裁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仲裁人员有所更新,一部分经过培训,目前掌握了一定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技能,但尚不成熟。今年又新成员加入,尚未参加过业务培训,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加大培养力度,多提供锻炼机会,争取早日成熟。

  二是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需进一步改善。仲裁庭建设实施差,没有单独的仲裁庭。仲裁庭和公办室同在一处,在开庭审理做调解工作时,如需给当事人分别做工作时都没有地方做工作。而且4

  开庭时很多人围在窗前,至使开庭审理无法正常进行。仲裁庭的专用现代化设备缺乏。

  三是仲裁委下设机构---仲裁院只有2名工作人员,面对每年繁琐的仲裁案件,工作量比较大。由于从20xx年5月开始仲裁不再收费,而办公经费改由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划拨,办案经费紧张,着装不统一。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基础,优化服务,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严格按照新时期标准化要求建设仲裁(调解)庭,根据证据展示需要配置现代化设备,落实仲裁庭专用电脑、打印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规范受理窗口接待行为,落实相应岗位职责,制定受理接待窗口工作准则。建立案件受理的庭内(调解受理庭)复审制度,严把案件受理关。群体性争议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了解清楚情况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为妥善解决争议打下良好基础。规范案件调解仲裁过程,落实庭前案情熟悉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流程办案,探索仲裁审理委员会制度,实现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二)明确职责,提升技能,加强劳动人事仲裁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仲裁机构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一切5

  为了提高仲裁案件的审理质量和办案效率服务。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根据情况,每季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日常工作安排尽量不和学习计划冲突。在积极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之外,加强与先进地区和本地兄弟县区联系,主动上门学习成功经验和做法,增强对政风行风以及业务等知识的理解,提高仲裁员工作能力。

  (三)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推进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扩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县域经济和争议特点,充分利用劳动保障、司法、工会、工商联、企业等各类资源,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明确基层调解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规范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和法律文书等,统一着装、统一办公室铭牌、印章,打造让老百姓信服的调解员队伍。建立群体性争议预警机制,一方面通过每月仲裁数据分析,加强对区域内企业用工行为的掌握;另一方面借助各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工作汇报范文(精选三篇)

http://m.xgeduhr.com/gongzuofanwen/25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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