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是个人或组织提出的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所要达成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与途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招生办工作计划
我院属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层次,全日制在校学习。我院为在京提前录取院校,北京市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全部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外省市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按本省市有关规定填写。20xx年首都体育学院计划招收七个专业、620名考生。其中包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五个专业和单考单招的两个专业。
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招生专业:
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体育保健康复方向)都不需要体育考试,招收对象为达到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情况下,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区县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体检标准须符合“20xx年北京市体育类考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并参加4月16日、17日北京市高招办组织的体育考试和6月7日、8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划定的文化、体育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6月30日在我院组织的体检、面试(由市、区高招办下发面试通知)。按照体育、文化综合评定原则择优录取,文理兼收,一般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二.提前单考单招的专业:
报名条件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资格。报名、考试地点均在首都体育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日。5月11至13日体育考试,5月14日、15日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政治、英语。将考试成绩及相关数据录入“单招考试数据库”,运行汇总出考生文体综合分,根据各专项录取计划、考生文体综合分排列顺序、文化分数控制线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核准,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三.我院只开设英语教学。
四.我院学费标准为42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不收学费。住宿费每学年750-1200元。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按照一定比例可以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学生勤工助学。
统招
新闻学专业-----------50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50名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50名
社会体育专业----------80名(须体育考试、面试)
体育教育专业----------100名(须体育考试、面试)
单招
运动训练专业----------240名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50名
我院20xx年招生计划共计-----620名(含外埠计划)。
以上计划待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北京市考试报》公布为准。
【篇2】招生办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招生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如下:
一、电话回访各县xx分以上考生的情况,了见他们的去向,继续做工作力争到我校就读。
二、配合学校教务处对xx高一新生做一次全面的审查。
三、总结XX年招生经验及教训,为20xx年招生工作积累经验。
四、核实各县高一新生录取名单,为12月发放招生奖励提供准确数据。
五、关注外籍考生的学习成绩,分析外籍考生与吕梁考生的差距,为明年录取外籍考生提供依据。
六、了解各县xx分以上学生的去向,分析其原因。为我校20xx年招生政策的出台提供参考。
七、关注我校高一、高二、高三各个县学生的学习情况,从中发现问题,为明年招生向那些县政策倾斜提供依据。
八、关注平川四县和西山九县同分数学生的学习成绩,并作比较,从而分析同分数段的学生教育水平不同,发展是否有差距。为20xx年划定分数线提供依据。
九、年终继续和市招办保持联系,为明年拉实用可操作的"成绩册做准备。
十、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篇3】招生办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特制订《星辰实验学校20xx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招收人数375名。
二、招生条件
1、思想品德:五、六年级品德行为评定为“良好”以上。
2、学习成绩:五、六年级各学科学期成绩评定大部分为“优秀”。
3、身体素质:五、六年级体育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合格”以上。
4、有特长的学生。
计划招生数的5%为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数。
乒乓:市级及以上竞赛冠军获得者。
篮球、排球、健美操:区级及以上竞赛冠亚军的主力队员。
围棋:区级及以上竞赛团体前三名中的一、二台选手。
艺术:市级及以上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游泳:区级及以上竞赛前两名获得者。
科技:市级及以上竞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三、招生办法
1、自愿报名
学生家长自愿到星辰实验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根据报名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常州市区(包括新北区)的学生在所在小学报名。
2、学校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录取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按德智体发展情况全面衡量,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小学五、六年级各门学科学期成绩评定均为“优秀”等第者。
②其它可以区别学生综合素质差异的项目。
四、收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五、基本保障
我校“小升初”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全面衡量、集体研究、择优录取”原则,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由党总支、工会代表组成的纪检小组,全程监督录取工作。
六、时间安排
6月7日12∶00结束报名工作。
6月8~26日:整理报名信息,做好录取准备工作。
6月27日15∶00: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7月3日: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完成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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