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湖长制工作汇报(合集3篇)

工作汇报 2024-03-14 点击:

汇报 huìbào基本解释 :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听~ㄧ~处理结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市河湖长制工作汇报(合集3篇),欢迎品鉴!

市河湖长制工作汇报篇1

  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按照国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文件精神,全区共设立总河长、总湖长X名,区级河长X名,乡级总河长X名,乡级河长X名,村级河长X名,在区内X条主要河流及X条乡级河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X块,建立了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体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河湖长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级河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先后赴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段进行巡河,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协调解决。X年,总河长共巡河X次,区级河长共巡河X人次,业主湖长巡湖X人次,乡、村级河长共巡河X人次,及时研究解决了河道突出问题。

  三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印发了《市区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信息共享制度》《市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X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区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验收办法》等X项制度,有利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是定期召开河长会议。

  X年召开总河长会议X次,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了“有名”到“有实”和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的转变,部署了区检察院和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全面整治了破坏河流、沟道、渠生态环境等行为。各乡镇街道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一河一策”,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五是有序推进基础工作。

  为了明确河流湖库管理保护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省、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河长办对流域面积大于X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梳理,建立了全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名录。目前,已对杨稍沙河段开展保护范围划定的前期勘测工作。

  六是强化宣传和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长制宣传周活动。同时,为了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有序,使砂石资源科学开采,合理利用,恢复河道生态,结合扫H除E专项斗争及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邀请专家就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对各乡镇街道河长办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了业务能力。

  七是加大河湖督查力度。

  建立了常态化河湖督查工作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同时,与检察院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河湖问题清理整治。X年,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先后X次对各乡镇督导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均已反馈相关乡镇、河长,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逐条整改落实,逐项销号。

  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是排查整改情况。各乡镇街道对辖区黄河、干流及其他中小河流、洪水沟道、湖库进行认真摸排,掌握问题底数;对照清理整治标准,集中整治河湖乱堆乱放垃圾、违法违规涉河项目、无证无序采砂、非法围垦河道、侵占水域滩地等问题。累计发现“四乱”问题X起,整治“四乱”问题X起。其中,乱建X起,乱采X起,乱堆X起,乱占X起;对重点问题发出《督办令》X份,完成“四乱”问题共计X项,整改完成率X%。

  二是“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区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联合开展了“四乱”问题督查,有效推进河湖疑难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的“四乱”问题逐一筛选,主动移交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X个(王华砂厂乱堆问题、石福海乱建问题),立案X起,同时积极联系区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王家山镇、市公安局分局王家山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动用挖机X台,铲车X辆,运输车X辆,同步开展工作,进行强拆。取缔黄河段采砂场X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X处X.X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X处X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X处X吨,整改完成X起,疏浚了河道,确保了河道行洪畅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河长办机构人员不能落实。虽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但没有专职人员,河长办主任由水务局长兼任,只有牌子,没有编制,也没有人员,导致出现河长办职能弱化的现象,造成河湖管护和河长制工作推行落实困难。

  二是认定整改降低标准。

  部分乡镇街道对河道洪沟违规建筑、围垦河道等历史性遗留问题未纳入“四乱”问题清单,把关停非法采砂、拆除乱搭乱建视为完成整改,致使堆放砂料清理不彻底,砂坑、场地恢复不到位,降低了问题认定和整治标准。

  三是工作力度逐级递减。

  今年“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督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有关乡镇街道均未自查出来,说明基层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存在盲区和疏漏,督查督办力度逐级递减。

  四是监管有待加强。

  对于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占用河道堆放固体废弃物等问题,相关乡镇查处态度不坚决,处置不彻底,整治不到位。

  五是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不够。

  目前,虽然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但由于宣传培训的力度不够,还没有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特别是乡、村级河长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河长的职责和作用,河长制急需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避免河长形同虚设,

  六是河长公示牌更新不及时。

  目前按照省、市标准全区共设置河(湖)长公示牌X个。其中,种田乡X个、复兴乡X个、宝积镇X个、水泉镇X个、共和镇X个、王家山镇X个、黄峤镇X、红会路街道X个,长征街道X个。八是“河长”加“警长”制度建立不完善。全区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以上河流X条(包括黄河段),及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以下季节性河流X条,均未建立“河长”加“警长”制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要做好“回头看”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四乱”问题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三要持续强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水利部黄河委员会黄河“清河行动”及全区“四抓四促”要求,积极联合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等手段,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乱占”“乱建”等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拔钉子”“啃硬骨头”,确保X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要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党政主导、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实河长办和河湖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提高河长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分办督办能力。

  五要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今年X月底前基本完成杨稍沙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同时开展其它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市河湖长制工作汇报篇2

一、基本情况

马家河流经铁坪村、马咀村、三里岗村、马院社区汇入漳河,总长26公里。流域内建有铁坪

(一)型水库1座,马咀、三里岗小

(二)型水库2座,铁坪村集中安饮工程1处,从铁坪水库取水。流域内有相对集中居民点5处,没有污染类工矿企业,原生态保持良好。二、2022年主要做法(一)切实履行巡河职责。在区级河长每季度巡河的基础上,确定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至三次,村级河长每旬巡查一至两次,河道专管员每周巡河三次以上的制度,并详细记录巡河情况,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二)积极营造环保氛围。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悬挂标语、民意微吧、发放公开信等宣传形式,结合村积分制管理制度,提高流域沿线村民河道保护意识,形成合力共为的保护氛围。(三)多措并举推进整治1.全面封山育林。漳河库区流域内作为重点水涵林,将马家河沿岸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工程,执行禁采禁伐政策。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河道疏浚、河面保洁等工作,投资700万元对1.65公里河道进行了河道生态治理,有效提升灌溉、行洪能力,达到了“水畅”的效果;建设沿河漫步道2公里,休闲景观点2处,达到了“景美”的效果。3.杜绝沿河污染。完善村级环卫保洁长效机制,筹资添购勾臂式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清运三轮车等环卫设备,落实环卫保洁人员经费,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结合厕所革命,大力实施改厕工程,铁坪村、马咀村计划完成卫生厕所220座,目前已完成座,完成率%,逐步实现生活污水零入河。4.定期组织专项整治。2022年3月开展由水务、水产、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排查涉河建筑、弃土下河、侵占河道、电渔、药渔等现象,收缴电鱼、药鱼渔具3套,处理违法事件5起,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既遏制了电鱼、药鱼等一些突出问题,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配合国土资源局完成划界确权工作,尽早确定马家河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二是开展水域行洪障碍清除行动,对高杆植物、水葫芦等进行清理,确保汛期行洪安全;三是完成马家河流域两村220座无害化户厕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四是每月对河道岸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治,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市河湖长制工作汇报篇3

我县水系发达,河湖纵横,水面占全县面积约三分之一。自17年推行河长制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目标,紧扣六大主要任务,精准压实责任,综合统筹施策,有力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1、出台工作方案,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年5月出台《宿松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年6月出台《宿松县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案》,设立了县级河长23名、乡级河长96名、村级河长250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同时,探索建立了“一河湖一警长”的责任体系,为全县河长制贯彻落实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2、全面推广使用河长制信息系统。宿松县河长办科学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全面推广使用安徽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各级河长下载使用系统开展现场巡河、事件上报、问题处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县河长办对河湖长巡河、督查暗访、公示牌、问题整治销号等内容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将巡河任务完成情况、问题整治销号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分析,为河湖管理决策提供依据。3、定期组织学习培训。2022年先后4次组织乡镇、村级基层河长,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及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沿河湖相关企业负责人等1000多人,集中进行了河湖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安徽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及河湖“五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等培训学习。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走进党校,走上讲台,讲授河湖管理知识,得到市河长办的充分肯定。二、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1、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增强司法对河湖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落实《安徽省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将河湖管理工作同扫黑除恶工作无缝对接,主动作为,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清理整顿非法设障、围垦湖泊、侵占水域、非法采砂等行为。全年共组织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647次、清江行动和联合执法43次,出动车辆668车次、执法艇38次,执法人员2713人次,拆除采砂机具7台套,立案查处涉砂案件27起,移交公安2起,共计罚款55.15476万元。采砂领域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得到了县委政法委的肯定和表彰。2、完成河湖勘界及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按照省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编制完成了龙感湖、大官湖、黄湖、泊湖4大湖泊的划界工作及二郎河、凉亭河、车马河3条河流和钓鱼台、黄大口2座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公示。3、全力攻坚长江岸线容貌整治提升工作。2022年初实施长江岸线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共整治89个问题点,涉及沿江3个乡镇。共清除江岸岸线和码头垃圾近1000吨,拆除违法建筑222处(计面积8062.5平米,)、清理户外广告4处、整治江岸秩序49处、规范场地整治14处、复绿3处。4、全民专项行动河湖“五清四乱”成效显著。县委书记、县长共同签发宿松县总河长第1号令《宿松县“五清四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书记同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2022年河湖“五清四乱”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我县“五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村及时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积极推动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出动人力4200余人次,清除河湖垃圾935.55吨、水面漂浮物122554平米、乱堆乱放10872处、乱搭乱建3733处、违章种植381090平米,印发明白卡28040张、一份信23405份,宣传标语300条,累计培训1100人次。全县22个乡镇已全面建立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全县62座小水库和二郎河县城段31.51公里由专业养护服务公进行维护。三、下一步工作安排1、强化河湖长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把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推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作为巡河的重点,严格按照水利部制定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协助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职尽责。2、严格依法监督。全力推进河湖警长制,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乱占、乱采、乱建、乱排、乱捕等行为。继续采取对重点、难点问题督办、通报、约谈等措施,强化跟踪问效。3、加强培训、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河湖管理保护有关法规,作为县级党校培训必修课,举办河湖长专题培训班。积极宣传河湖长和管护员先进典型,加强基层经验推广及管护成效的宣传,开展“河湖长制之我见”、“我所期盼的家乡河湖长制”和“河湖长故事”等征文活动;评选年度最美乡镇河湖、最美村级河湖段、最美河湖长、最美管护员。

市河湖长制工作汇报(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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