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自查自纠报告(通用3篇)

自纠 2023-11-20 点击: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酒令自查自纠报告(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禁酒令自查自纠报告1

本人于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于今年6月毕业于XXXXX学院,而后分配到XXXXXX连,现任排长职务。我想说,自我加入中国共产党起,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一切个人利益、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为宗旨,矢志不渝。

十七大召开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创新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举措。我按规定认真参加了连里组织的相关教育,学习了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领导的讲话,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有提高,增强了努力搞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面从政治觉悟、思想道德、履职尽责、作风纪律、先锋模范五个方面向党组织做下汇报。

政治觉悟: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时刻铭记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时刻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在党和国家的利益遭到侵害的时候敢于去斗争。坚持正确的立场,当自身利益与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能舍小顾大。时刻准备着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的崛起奉献自己的一切。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紧跟党的步伐。

思想道德:明事理,变是非,思想道德纯洁。带头弘扬正气,敢于挑战歪风邪气。清正廉洁,拒腐防朽,绝不侵占战士利益和国家财产。保持高尚的道德标准,以纯洁的党性参加党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岗位,当一天排长,就履行排长职责一天。在生活、工作、训练,战备等各项工作中做好表率,身先士卒。任务冲在前,利益退在后,关心士兵成长进步,做好战士心理疏导,与战士同吃、同住、同操作、同劳动、同娱乐。做到身在连队,心系士兵。做好基层一点一滴,就是为国防事业做最大的奉献。作风纪律: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带头学习新条令条例。坚决抵制腐朽的作风和不正之风在连队滋生。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勇于指出别人的不足,坚决与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为连队树正风,行正气,做出自己的贡献。

先锋模范: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密切联系群众,体贴关系战士,帮助战士一起进步。 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

1、理论学习上还不够勤奋和深刻,特别是系统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注重。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的工作,或有时间没自觉主动地学习。大多数是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结果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2、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对工作、学习的创新精神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学习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急于求进的情绪。接到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导致工作缺乏耐心,产生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4、作风纪律要求不够严,出现问题不找主观原因,强调客观理由,自我开脱。

禁酒令自查自纠报告2

尊敬的各位首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我XXX由于不服从上级指挥领导,仗着自己是老兵,以为自己可以横行无忌,仰仗领导多年来的关心和照顾,公然违背军纪于不顾,不参加学习,不听从指挥,松懈自己的心里,俨然不顾自己学习的纪律和法规,把领导的关怀弃之于脑后,麻痹自己盲目的心情,禁不住酒的诱惑,自己心里存在极大的不良想法,抱着侥幸的心里偷跑喝酒,回来之后不思悔改,不顾同事劝阻,我行我素,不把这种严重的错误当回事,自以为无伤大雅,依然的不去向领导主动汇报自己这种严重违背纪律行为!

结果被指导员同志闻出酒味后,严厉喝诉与我,我见事情败漏,这才交代了自己的偷跑出去喝酒的严重错误行为,经过指导员和各位领导的严厉批评和教导,这让我深感不安,对于自己犯下这次严重的错误深深地自责和忏悔!

我不应该出去喝酒,弃于领导的栽培和重视于不顾,愧对领导多年来的厚爱于关怀,我的良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和自责,对于领导的殷切教诲,我感觉自己好像失去了很多,又仿佛得到了很多,失去的是哪一份无知和狂妄自大,得到了领导真切的而又严肃的关怀教导,我失去了我的很多缺点,失去了很多以前自以为是的心里,但是我却得到了前所未有关怀,很多以前无知的想法在此得到了答案,多年以来的飞扬跋扈心情烟消云散,这次我受益良多,我受之有愧,我本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兵,领导却只是恨铁不成钢的"教诲与开导,让我受宠若惊,让我悔过自新,给我一个机会,我深深地感到了领导的亲切和谆谆教诲,同时让我对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感到前所未有的羞愧和自责!我的良心受到了强烈的谴责!我为我这种不顾纪律不顾领导的行为感到可耻!希望领导能给予我一个深刻的教育!让我从此铭记于心!

为了表示我此次改正的决心和信心,也为了此次犯下严重的错误的忏悔,我特给自己以后立下以下作为和纪律!

第一,经过这次事件过后,我感到自己自身的不足和缺点,以后我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多多向领导同志们请教!每天熟读部队纪律规定!要做到懂法知规!命令就是一切,法规就是命令的想法!

第二,这次事件后,我对自己的心态要进行调整,对待自己以前那种跋扈高傲心态要及时杜绝,做到知错不犯,不知错也要认知错误的心里,定要使得自己始终保持一个不骄不燥的心态!绝对不能出现侥幸的心里!

第三,以后对待领导的关怀和爱戴,要以一个正视的心里对待,不能感到领导的关怀和爱戴就是纵容和包辟!不能愧对领导的关怀,争取做一个领导信的过的好兵,坚决不能辜负领导的厚望和栽培!不能让领导感到失望

第四,对于领导的谆谆教诲,我要端正心态,坚决的无条件服从领导的安排教育,促进自身学习态度,绝对的听从上级指示,再也不进行违背领导意愿的行为发生!一定要让领导体会到我的深切改正态度,让人感到我是一个知错就改的人

第五,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坚决的服从上级的指挥命令,对待其他同志的劝阻要深刻的认知,对待其他同志的错误要明确的指出,坚决的做到不懂就要问,学习上有难度就要刻苦,训练上有困难要迎刃而上!对于其他同志的好的工作要学习,对待其他同志不好的要给予帮助!

第六,我要严格的要求自己,能克服的自身困难要坚决克服,不能克服的想办法也要克服,对待自己酗酒的毛病要更加努力的抑制,坚决不让自己在犯类似错误,更好的表现自己!站岗时一丝不苟,学习时攻心苦读,训练上严谨要求!

综合以上六条所述,我以后会更加以严格,刻苦,不骄,不燥,坚决服从,的要求来要求自己!绝对不让类似事件在此发生!坚决不能让其他错误耽误自身!坚决不能让自己的坏毛病影响到领导的关怀!坚决不能让领导对我失去信心!坚决做到一个有困难直接冲!不退缩!坚决贯彻上级领导的命令,坚决服从指挥!绝对不能以身试法!不能弃之领导的信任于不顾!不能把领导的话当做耳旁风!

至此!检查书完毕!希望领导能看在我衷心改正!刻苦检讨的份上给我一次机会。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

x年x月x日

禁酒令自查自纠报告3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我非常赞成国家对驾车者实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对酒不喜不贪,实是驾车二十多年,惨不忍睹的车祸见多了,对酒这东西没有好感。偶有饭局,推杯换盏之际,心中这根弦时刻绷紧着,不得有丝毫懈担可是,我怎么也不明白,“禁酒令”后,为什么还有一些车辆无视“令旗”横冲直撞,行人战战兢兢躲躲闪闪?是不是跟执法松驰有关呢?

且不说,一些傲慢的国家××人员,仗着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无视交通法规,就算是一般人,也鲜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喝点小酒或违个章,反正找找文秘杂烩网人就行了;也有人财大气粗:不就两个小钱嘛,撞死了人,照样可以用钱摆平,违章算个啥?没钱没权的,只能乖乖受罚。挑战法律权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征,遵纪守法者成了没本事的代言。于是乎,随意停车,任意变道,乱闯红灯,争道抢先,超速狂飙,醉酒驾车的闹剧在本不通畅的公路上轮番上演,人人削尖脑袋投机取巧,规规矩矩惹人耻笑。终于到了这一天,鲜活的生命以惨烈的方式消失于人世,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仅仅是肇事者一人的责任吗?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为什么一种事情,当以惨烈的方式展现于世人面前时,才能获得关注?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紧盯着事后的严惩,而没有想过事前的防范?为什么电视上报纸上铺天盖地地对肇事者的谩骂,而鲜有人对现状冷静的反思?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禁酒令自查自纠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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